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发布时间:2019-10-16 17:15| 阅读:

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在租房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房屋租赁纠纷,像租金纠纷,押金纠纷,损害纠纷等其他方面的纠纷,那么在遇到这些纠纷了,要如何处理这些纠纷呢?
        常盛处理包括租金支付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 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出现房产类纠纷可以直接咨询常盛律师.
       案情简介:201x年,李某租赁经营的旅馆内因卖淫嫖娼活动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出租人张某诉请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
       法院认为:①《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张某未合理妥当使用租赁场所,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故张某依约主李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合法有据,应予支持。②鉴于张某已依约向缴纳押金,可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判决终止案涉房屋租赁关系,李某向张某返还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难免导致纠纷产生纠纷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收集证据,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双方还需注意:
        第一,因一方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这也是守约方的法定义务之一。如承租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而从租赁房屋中搬离的,出租人不能任由房屋空置,而让承租人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反之,如出租人要求提前收回房屋的,承租人也应采取合理措施,如正在进行装修的应停止装修,或停水停电的情况下应及时将房屋内的物品处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二,当事人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或者经审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房屋交接。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交接,也可自行办理交接。如果当事人一方在法院释明后仍拒绝交接的,应当承担此期间的房屋租金或房屋使用费。租赁双方交接房屋时应当办理正式的书面交接手续,对交接进行签字确认,便于法院对交接的程序和时间进行认定,防止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租房引发引起纠纷时应当去哪起诉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房屋属于不动产,且司法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引起租房引起时应当去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为了更好地规范租赁双方的交易行为,减小交易风险,以上为我们梳理了在房屋租赁中出现纠纷的几方面情况,不同条件情况下是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咨询常律师帮您在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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